【艺考摘要】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要求
艺术类考生须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遵守宪法法律、具备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状况达标,且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及相关学籍管理细则。以下人员不得报名:高校在校生、高中学籍非应届生、违规参考者、停考期内人员、户籍学籍不符者、服刑期内人员等。
二、考试安排
考试构成:艺术类考生须参加两部分考试
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3+1+2” 模式,满分 750 分,含 3 门全国统考科目 + 3 门选择性考试科目);
专业课:须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具体办法按《关于做好黑龙江省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文化课计分规则: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 150 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 / 历史 2 选 1,思想政治 / 地理 / 化学 / 生物学 4 选 2)每门满分 100 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其余 4 科按等级转换分计入。
三、志愿填报
填报批次:分两次填报
第一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第二次: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兼报规则:艺术类与物理类 / 历史类、体育类之间不得跨类兼报;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普通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
征集志愿: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在省招考院官网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成绩达标者可填报。
四、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校考专业及不分省招生专业;
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 3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本科专业;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综合分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课成绩 ÷ 专业课满分 ×750)×40% + 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课成绩 ÷ 专业课满分 ×750)×50% + 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课成绩 ×20% + 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80%。
投档规则
本科提前批:文化课和专业课均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高校按公布规则择优录取;
本科批及高职(专科)批:按综合分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投档,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数之和、语文 / 数学单科最高成绩等排序。
五、其他说明
照顾录取政策中,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将按规定公示,公示期至当年年底(省级)或 8 月底(市 / 县及中学)。
本摘要依据《黑龙江省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整理,具体细则以官方文件为准。